4月
12
2020
对“电话会议”事件的处理有点轻 把新《证券法》的耳朵叫醒
原标题:对“电话会议”事件的处理有点轻 把新《证券法》的耳朵叫醒 3月27日,证监会以“答记者问”的方式公布了对“电话会议”事件的处理结果。当天贵州证监局依法对潘文韬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华创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自被采取措施之日起3年内,潘文韬不得担任与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相关的职务或实际履行相关职责。 贵州证监局对“电话会议”事件的处理结果可谓“中规中矩”,这是目前监管部门经常采取的一种常规性的处理结果。对于单位,出具警示函,通报批评等;对于个人,则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取消从业资格三、五年等。总之,在市场看来,基本上都是一些不痛不痒的处罚,当事人甚至是“一毛不罚”...